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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三化”建设试点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三化”建设试点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SXD2022-AK-007。
三、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9295255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江南一品小区30号楼1单元
联系人:张 工 联系方式:15591528336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①编制安康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类行业的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指导书、日常监管检查精准化指导书、现场救援科学化指导书;
②安康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类行业的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指导书、日常监管检查精准化指导书、现场救援科学化指导书的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辑、制图、出版、评审、修改、报批等工作;
2、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三化”建设试点服务项目;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9.8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1)~(3为必备资质资料,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八、磋商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
(每天9:00-12:00,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江南一品小区30号楼1单元;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14:30时前;
2、磋商时间:2022年06月17日14:3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宾馆4楼多功能厅;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