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安康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工作部署,为保证安全培训质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主要是整治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辖区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及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自查自改,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和考试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政策宣传,及时引导发声,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举报专线“12345”、政府网站举报窗口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政策。
四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务求整治成效。
五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跟踪问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适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各类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检查内容,确保各项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