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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12 14:41

安康市顺祥炭素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应急罚〔2021〕执法004号

处罚类别

 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6

处罚内容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此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

数据来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