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鑫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市应急移〔2021〕1号 |
处罚类别 |
移送公安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1 |
处罚内容 |
根据前期调查取证情况,本案件中所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超出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0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违法事实 |
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 |
处罚依据 |
《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 |
处罚机关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9007521196298 |
数据来源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9007521196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