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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16 14:40

紫阳县鑫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应急移〔2021〕1号

处罚类别

移送公安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1

处罚内容

根据前期调查取证情况,本案件中所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超出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

罚款金额(万元)

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0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违法事实

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

处罚依据

《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

处罚机关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

数据来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