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平利销售分公司广佛加油站 未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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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市)应急罚〔2021〕0005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9/10 |
处罚内容 |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在规定时间及时修订。此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违法事实 |
未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处罚依据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处罚机关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9007521196298 |
数据来源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9007521196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