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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1-09-12 10:4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平利销售分公司广佛加油站

未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应急罚〔2021〕000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9/10

处罚内容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在规定时间及时修订。此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违法事实

未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处罚机关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

数据来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