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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1-01-12 10:44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对陕西汞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应急罚〔2021〕危化000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

处罚内容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址。此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元(¥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违法事实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址。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

数据来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900752119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