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公文 > 市安委办 > 正文内容

关于切实做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1-12-21 09:20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ASAWHZ/20213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局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安委20213

成文日期

20211220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2108:33


安市安委会字〔2021〕3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国和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有关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加强我市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21〕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抓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冬春季节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频繁,事故易发多发期、能源保供高峰期、灾害天气多发期“多期叠加”。当前,时值年末岁首,元旦、春节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深入,各种不利因素交织,各类事故隐患聚集,全市正处在“潜在隐患增多、风险交织叠加”的敏感时期。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种会议多、检查考核多,工作千头万绪,极易出现安全监管空窗、思想麻痹松懈,甚至顾此失彼现象。面对严峻形势,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

二、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一)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市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强化风险分析研判,紧盯雨雪冰冻、大雾团雾天气和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无安防措施等重点区段,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及时扫除积雪结冰,结合实际抓好交通疏导和道路管控,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信息统计、标识预警、物资准备等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辆、货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营运船只、渡口、码头的安全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及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危化品、非煤矿山安全。市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全链条、全时段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特殊作业环节管理,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非煤矿山、尾矿库综合治理,加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提高重点县非煤矿山产业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三)煤矿安全。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抓好煤矿顶板、机电运输、水害、瓦斯防治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开采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向好。

(四)建筑施工安全。要盯紧大型工程建设、建筑工地、桥梁隧道等建筑施工领域,严格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和冬季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在未经科学评估论证情况下压缩工期,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进度引发事故。深化灾后重建、倒损房屋重建安全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问题突出的果断采取撤人拆除等措施,有效防控威胁公共安全的风险。

(五)燃气安全。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整治燃气有关企业安全准入不严格问题、燃气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等问题、燃气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燃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突出问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问题、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问题、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不落实问题、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酒店、沿街商户、夜市及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六)消防安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涉众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封闭、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用火和冬季取暖安全的教育管理,全力减少火灾事故。

食品药品、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特种设备、校园、民爆等行业领域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年末岁首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迅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

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涉众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照检查重点,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检查,夯实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查漏补缺,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市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积极做好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针对今冬明春极端天气多发的气候特点,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超前抓好灾害风险防范。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常识,提高群众防范应对意识。要加强应急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加快推进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维修工作,确保春节前达到受灾群众搬入新家的基本条件。要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巡查防护,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