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近日县安委办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围绕“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的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通知明确了各镇、县消防、住建、公安、融媒体等单位工作任务,靠实责任,全面摸清全县高层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掌握当前高层消防安全的薄弱点,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