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镇坪县金坪石材厂金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开工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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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AWBF/20213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应急函〔2021〕15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8月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8月7日08:03分 |
安市应急函〔2021〕156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镇坪县金坪石材厂金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开工批复
镇坪县应急管理局:
镇坪县金坪石材厂镇坪县金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14日在安康会同你局组织非煤矿山技术专家,对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镇坪县金坪石材厂镇坪县金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组的意见,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现同意镇坪县金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至2022年09月30日止。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工程由陕西郎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委托合同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
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项目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若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局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业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不得边施工建设,边组织生产,应加强对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严禁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转包和挂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由镇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