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重点时段救援力量准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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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YJH/2021112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应急函〔2021〕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7月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7月2日08:43分 |
安市应急函〔2021〕112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重点时段救援力量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级专业社会救援队伍:
当前正值“建党100周年”“十四运”筹备及汛期等重点时段,为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就做好重点时段救援力量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值班备勤。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市级专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常态备勤阶段,严格值班值守,保持集结状态。各队长、负责人要确保联络畅通,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急管理局保持密切联系。
二、合理力量预置。各市级专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要优化力量布局,做好力量预置。要对救援装备、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处于遂行状态。地质(地震)灾害救援队、工程机械救援队、电力抢险救援队、通信保障救援队要将市内各分队情况于7月6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主动对接市级专业救援队在各自辖区的分队,建立联动联勤机制。
三、做好应急准备。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要汛情提高救援应急准备,对辖区救援力量进行合理安排部署。各市级专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备战状态,细化预案,备足物资,强化演练,一旦接到应急指令,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有序安全开展应急救援。
四、严格督促检查。常态备勤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急管理局对市级专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抽查检查,对准备不充分、出动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常态备勤结束后,对整体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