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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作者:姜雪发布时间:2021-08-18 08:21

今年入汛以来,全市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房屋、农作物、基础设施等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35亿元。近日,安康市政府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法回迁的群众,采取政府集中安置和投亲靠友等过度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对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根据实际受灾和困难程度,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及时发放一次性补助或过渡性生活救助。

加快倒损房屋重建。要求各相关县区迅速摸清房屋倒损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制定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计划,按照标准给予补助,加快倒损房屋重建和受损房屋排危加固进度,确保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并入住新居。

扎实开展生产自救。迅速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农业生产,抓紧抢种补种。加快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降低受灾户损失。精心做好市场农产品价格预警分析,组织好农产品供给,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及时修复基础设施。抓紧抢修水毁基础设施,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抢修受损的道路及附属设施,确保运输畅通。全力抓好各类水利设施修复整治,确保防汛抗洪、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需要。

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要高度重视暴雨洪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切实加强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排查,全面排除各类灾害隐患。对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方,要落实人员,加强监测监管,切实做到监测到位,监管到位,处置到位。

加强救灾救助衔接。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要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临时救助,帮助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