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着力解决当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主题主线方面。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主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
(二)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安排部署,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目标、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主要任务及保障工作措施,以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创新做法、亮点工作等。
(三)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义务、责任,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政府、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宣传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贯。各级各部门围绕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介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解读《安全生产法》,开展一系列学习宣贯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二)开设专栏专题。市安委办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时”专栏,各县区各部门提供报道内容,主要宣传报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举措、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报道正面典型经验,公布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曝光负面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级各部门所属的电视台、报、刊、网、端、微、屏等平台,以及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报道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展成效、亮点做法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宣传氛围。(市县区安委办牵头,市县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信息报送)
(三)加强公益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宣传墙和户外电子屏等手段,通过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横幅以及在全市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基地,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设置专题展板等方式,投放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的公益广告,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四)印发工作专报。编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主要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亮点做法。各级各部门负责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对实效性强、质量高的信息将编入工作专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市安委办牵头负责,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有关单位配合)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举办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电影放映周、评比安全生产模范员工等多种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可度。(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分工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主动发声,同频共振,积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承担起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主动做好宣传报道,做到报刊有字、电视有画、广播有声、网络有文,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任务,针对媒体特点精心选取报道内容,认真组织策划,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反响强烈,以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扎实有效地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落实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举报权,主动邀请记者参与重大活动和监管执法工作,为其采访和报道提供各种便利,及时总结、整理和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情况。
附件:1.安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任务表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附件1
安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任务表
任务内容 |
具体指标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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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宣贯 |
1.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 |
(1)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 |
市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 |
各县区(开发区)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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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法》。 |
(1)宣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
市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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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贯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
市县区安委办、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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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栏报道 |
1.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时”专栏;各县区在县级主流媒体设立相关专栏。 |
市县区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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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负责专栏报道具体工作,确定每期专栏主题,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供稿,审核把关内容,原则上每月在安康日报刊发一期,每月在安康电视台播放一期。 |
市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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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县区向市级专栏每月至少提供报道内容2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提供报道内容1篇。 |
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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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益宣传 |
1.利用手机短信宣传全年推送不少于12条。 |
市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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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各县区、各行业实际,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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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户外电子屏等媒介播放宣传语,全年不少于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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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园、广场等设置展板专题宣传,全年不少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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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专报 |
1.统筹负责专报编发工作,定期以《应急管理动态》刊发,原则上每月一期。 |
市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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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县区向市级工作专报每月至少提供信息内容2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提供信息内容1篇。 |
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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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月 |
1.统筹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策划、筹备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市县区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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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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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办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电影放映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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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安全生产宣教“五进”活动。 |
各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附件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标语
1.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2.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5.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7.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8.安全是发展之本,安全是发展之基。
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1.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1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4.尽职尽责查隐患,全心全意保安全!
15.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6.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7.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