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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21-05-25 16:15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着力解决当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主题主线方面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主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

(二)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安排部署,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目标、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主要任务及保障工作措施,以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创新做法、亮点工作等。

(三)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义务、责任,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政府、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宣传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贯各级各部门围绕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介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解读《安全生产法》,开展一系列学习宣贯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开设专栏专题。市安委办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时”专栏,各县区各部门提供报道内容,主要宣传报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举措、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报道正面典型经验,公布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曝光负面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级各部门所属的电视台、报、刊、网、端、微、屏等平台,以及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报道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展成效、亮点做法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宣传氛围。(市县区安委办牵头,市县区各有关单位负责信息报送) 

)加强公益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的宣传栏、宣传墙和户外电子屏等手段,通过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横幅以及在全市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基地,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设置专题展板等方式,投放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的公益广告,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印发工作专报。编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主要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亮点做法。各级各部门负责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对实效性强、质量高的信息将编入工作专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市安委办牵头负责,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有关单位配合)

“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举办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电影放映周、评比安全生产模范员工等多种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可度。(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分工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主动发声,同频共振,积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承担起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主动做好宣传报道,做到报刊有字、电视有画、广播有声、网络有文,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任务,针对媒体特点精心选取报道内容,认真组织策划,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反响强烈,以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扎实有效地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落实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举报权,主动邀请记者参与重大活动和监管执法工作,为其采访和报道提供各种便利,及时总结、整理和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情况。

附件:1.安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任务表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附件1

安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任务表

任务内容

具体指标

责任单位

一、学习宣贯

1.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

1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

县区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

县区(开发区)党委政府

2.宣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法》。

(1)宣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市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2)宣贯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市县区安委办、司法局

二、专栏报道

1.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时”专栏;各县区在县级主流媒体设立相关专栏。

市县区安委办

2.统筹负责专栏报道具体工作,确定每期专栏主题,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供稿,审核把关内容,原则上每月在安康日报刊发一期,每月在安康电视台播放一期。

市安委办

3.各县区向市级专栏每月至少提供报道内容2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提供报道内容1篇。

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三、公益宣传

1.利用手机短信宣传全年推送不少于12条。

市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

2.结合各县区、各行业实际,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2条。

3.利用户外电子屏等媒介播放宣传语,全年不少于5条。

4.在公园、广场等设置展板专题宣传,全年不少于一次。

四、工作专报

1.统筹负责专报编发工作,定期以《应急管理动态》刊发,原则上每月一期。

市安委办

2.各县区向市级工作专报每月至少提供信息内容2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提供信息内容1篇。

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五、安全生产月

1.统筹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策划、筹备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市县区安委办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3.举办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电影放映周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宣教“五进”活动。

各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附件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标语

 

1.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2.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5.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7.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8.安全是发展之本,安全是发展之基。

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1.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1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4.尽职尽责查隐患,全心全意保安全!

15.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6.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7.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