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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6-15 10:57


文件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SAWBH/202120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局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安委办函2021〕20号

成文日期

2021年615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61508:33



安市安委办函2021〕20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安委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为深入开展全市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陕应急函﹝2021﹞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安康市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

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陕应急函﹝2021﹞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安全理念,以防控和化解企业重大安全风险为首要,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整治范围

全市工贸行业领域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其中涉及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共28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安全管理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辨识现状,健全监管台账,提高企业自我防控风险的能力,停产整顿一批现实风险高、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7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8日前)。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要在进一步摸清本地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确认辨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9日-6月23日)。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辖区相关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整治方案,对照各项标准规范,扎实进行自查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6月24日-6月28日)。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要成立督查组,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各县区检查率要做到100%。市安委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整治总结阶段(6月29日-7月2日)。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要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结合全市开展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于企业自查、自改不到位的,督促相关企业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按期“清零”。

(五)巩固提高阶段(7月2日-7月30日)。为巩固提高此次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区安委办要积极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在7月底之前,对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八大行业领域规模以上(2000万)工业企业(大型、中型)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小型、微型);限上商贸单位(大型、中型)和限下商贸单位(小型、微型),包括中央驻安企业和省属驻安企业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可参照原省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陕安监〔2017〕73号)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高标准开展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各县区安委办要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第七工作组对西安、铜川地区督查反馈问题以及2020年全市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照应急管理部提出的21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粉尘涉爆风险评估报告,迅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要督促相关行业部门紧盯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重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放松,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真正实现隐患问题“零容忍”,彻底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二)强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各县区安委办要督导相关行业部门认真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行业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相关企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责任到位、整改措施落地、整改结果闭环,同时要举一反三查不足,全面梳理企业存在的同类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杜绝相同类型隐患再次出现。相关工贸企业要从本质安全入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狠抓全过程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强化重大风险源头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治理,有效遏制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精准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全面推进“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盯住企业消除重大风险和重大违法行为,对因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问题久拖不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采取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纳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指导工贸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隐患治理得到有效整改。

(四)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安委办、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工贸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28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以及有限空间确认参考目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做到制定措施不过夜、完成整改不过夜,对一时难以整改完成到位的,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成,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并进行严肃处罚。要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排查一批重点企业、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整治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认真摸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各县区、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调查摸底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克服困难,深入企业一线,逐户排查、挨家走访,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真实上报统计情况,按要求统计分类,不得敷衍塞责、互相推诿。要坚决克服“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作风,确保此次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请各县区安委办务必于6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7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及附件4内容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安委办。未涉及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的县区,按照各自辖区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表。7月30前将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表1、表2、表3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