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石泉县不断创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在全市率先设立乡镇应急办,落实镇级应急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察津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打通了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基层应急力量建设。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委托执法。督促全县11个镇设立安委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建设,建立县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职队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委托执法,实现了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法程序和办案相关要求,提高县镇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重视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安全监察和执法业务培训,强化执法面临问题、执法技巧和执法程序以及法律依据等辅导教学,提高监管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通过“传、帮、带”等多种手段,帮助乡镇执法人员迅速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监管的步骤和方法,确保委托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