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公章):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
案件名称 |
陕西汞锑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变更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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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陕西汞锑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31931882 |
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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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李银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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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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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
(安市)应急罚〔2021〕危化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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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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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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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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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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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单位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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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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