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近日,安康市出台了《安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市级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导机制以制度形式予以明确。
两个《办法》的提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工作水平,强化事后监管措施,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风险的现实需求。
《安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全文共十条,规定了应当实施提级调查的4种情形。《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市级挂牌督办办法》全文共十四条,规定了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3种情形。除此之外两个《办法》还包含实施主体,工作程序,具体要求,适用范围等其他四个具体方面内容。两个《办法》在内涵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活动,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夯实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责任,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