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冬季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领导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结束,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工,由各镇安委会和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别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县督查检查的方式进行。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高危行业、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强化组织实施。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此次隐患排查重点,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月建立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要求,及时整改“清零”。其中,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列入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由县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跟踪整改。
强化督查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找短板、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镇和部门要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对隐患排查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镇、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县安委办将成立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强化监管执法。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于隐患排查全过程,突出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时,要向县安委办报送安全隐患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