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七条具体工作落实措施。
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印发的通知中,对各镇、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主要措施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切实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策法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各镇和各行业管理部门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强化特殊时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落实好安全应急值班值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围绕重点行业抓实隐患排查治理,抓好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及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特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每年至少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检查要求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行业领域、各重点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能力,认真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一查两会”制度和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定期修订完善本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及评估总结,积极推广运用安全生产科技、稳步提高运用科技防范安全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