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中省驻安单位2020年度应急 管理负面清单考核指标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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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AWBF/202047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委办发〔2020〕47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15:46分 |
安市安委办发〔2020〕47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市直部门、中省驻安单位2020年度应急
管理负面清单考核指标考核评价办法的
通 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驻安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办字[2020]50号文件印发的《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中央和省级驻安单位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负面清单考核内容,现制定对市直相关部门2020年度应急管理负面清单考核评价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扶贫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地电安康分公司。
二、负面清单考核指标内容
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指标细化及分值设定(总分100分)
(一)对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考核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2、防范遏制事故。加强本行业领域事故防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不超过近3年平均数,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依规认真履行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本行业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深化专项整治。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五项攻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5、强化监管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规定和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强化执法检查。
6、夯实基础工作。继续抓好《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和事故统计、信息报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等工作。
(二)对中省驻安有关单位主要考核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2、防范遏制事故。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场所,加强风险防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3、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十项制度一个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4、开展隐患治理。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5、夯实基础工作。继续抓好《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事故报告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考核工作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具体以年度考核细则赋分为准。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实际得分和等次,通过换算得出负面清单分数,向市考核办提供结果。
1、凡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票否决”。
2、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超过近三年平均数的,按负面清单分值得分。
3、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并重、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结合、经常性工作与重点工作推进兼顾的原则,负面清单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换算公式为:各部门负面清单得分= (总分100分-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际得分)%×应急管理负面清单总分值 。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