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ASYJF/202018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应急发〔2020〕18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4月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4月2日10:21分 |
安市应急发〔2020〕18号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全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
全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三个重点”,强化责任体系、双重预防机制、机制制度、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五项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攻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蓝天保卫战“三项行动”,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监管重点措施
围绕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狠抓“五项措施”落实,严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根基。
(一)深入推进责任落实。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延伸到企业所在的村组。二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依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委会,充分发挥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和完善“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建设,突出一线员工重点群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抓住关键少数,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
(二)规范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A、B、C、D不同风险等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整治清单动态管理,所有企业完成“一图三清单”(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责任。
(三)坚持施行有效机制制度。坚持隐患排查通报督办制度,聚焦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一督办”,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坚持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实行每日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外公告承诺,主动接受员工和群众监督。坚持安全生产约谈提醒制度,继续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约谈提醒工作的通知》(安市安监管发〔2018〕25号)文件精神,按照约谈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四)严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托中介机构,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5月底前完成资格培训考试。由企业负责,邀请省市专家,于7、8月份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五)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开展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特殊作业管理目标不清、审批不严不细、安全防护和检测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和针对性不强等。
(二)提升危化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岗位管理和岗位技能培训,公布岗位“三违”行为清单和处罚规定,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生产、经营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超一改”、分包转包、违规生产、“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非法渠道进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蓝天保卫战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严格贯彻《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按照市治霾办部署安排,实施源头管控措施,进一步巩固蓝天保卫战烟花爆竹禁售工作成果。
(三)推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严格落实批发企业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制度,全面完成经营批发直接布点零售店(点),消除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乱、差、多等问题。
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严密防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强化备案许可管理,规范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及时上报季报年报。履行禁毒职责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相关工作,做好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执法检查,每年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五、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和水平
(一)提升许可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审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举报投诉的监督核查,保障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执法效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现象,切实解决“失之以宽,失之以软”问题,促进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严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切实树立执法权威。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