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检察院对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组建以来,紧紧围绕法制示范县建设工作目标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积极督促行业领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案件查办数量和行政处罚金额逐年提高,较好规范了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了全县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与案件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说明》等一系列制度,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为案件的公平公正查处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常态化监管,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普发一期工作通报。今年以来,督促11个镇、16个专业委员会排查安全问题隐患160处、整改148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806起,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的6个部门下发督办函,公开曝光安全问题隐患2期11起,确保了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执法证资格考试,全局82%的干部取得了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执法资格,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同时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扎实开展综合监管与直管业务法规政策学习,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三种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