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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迎丰镇:“一盔一带”见成效

作者:沈沙沙 陆文发布时间:2020-08-13 16:24

“这是对群众的人身安全负责,查的严,整治得好!有些司机不按规矩来,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超载带人,对这些乱象就要严惩不贷,规范整治,交通运输环境才能保一路平安。”在石泉县迎丰镇,群众针对“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赞许称好。

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石泉县迎丰镇安监办联合驻镇派出所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开展“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对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以“特殊”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不带头盔现象较多,执法时我们以警告教育为主,违法人员可以选择和交警共同执勤,共同对下一名违规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或在朋友圈转发集赞20个,承诺以后遵守交通规则,出行佩戴头盔。二选其一来免于处罚。”迎丰镇派出所执勤交警陆文说道。“违规驾驶员还是很怕‘丑’的,纷纷承诺遵守交规,会佩戴头盔出行。”

与此同时,驻镇派出所民警加强道路交通夜间巡逻,与各村道路交通劝导员、“红袖章”队伍上路巡查,发放单页开展宣传教育;在辖区迎池路口、迎丰大桥、五两沟等重要路段设卡,严厉查处和打击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危及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盔一带”道路交通整治见效明显,并将持续开展,通过“特殊”方式让更多驾驶员、群众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当中来,让驾驶员明白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扩大“系安全带、戴安全头盔”宣传范围,从而减少、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截至目前,迎丰镇境内共设置道路交通劝导站8处,树立安全警示标志14处,交警和各村50余名“红袖章”人员主动参与整治行动,对11起未戴头盔的驾驶员进行了“特殊”警告教育,并签订承诺书、拆除电动车遮阳板3个、排查危险路段7处、并依法对1起无证驾驶,1起摩托车未审验,1起面包车超员进行了严惩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