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石泉县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总要求,实施工矿商贸行业“一对一”监管,确保一个企业只有一个主体监管部门,实行主体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切实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工作责任。主体监管部门负总责,专业监管为补充、为企业专项安全“把脉用药”,建立企业“清单化”、“指标化”和“量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实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落实。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织密、织牢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强化危险作业的责任、准入、制度、审批、监护、设备六大体系建设,加强人、机、物、环、管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管控不到位不开工、不生产、不经营。对危险性较高的尾矿库开展安全评估,实行一库一册管理,提高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综合监管和重大问题隐患督办,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和“一票否决”运用,限制事故企业评先评优资格。
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和基础保障。针对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多发频发等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违法分项发包等行为,对季度考核不合格、重大隐患不整改、发生亡人事故的承包单位,实行“ 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制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的风险辨识、淘汰落后技术设备工艺、危险作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行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