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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完成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作者:姜雪发布时间:2020-05-29 15:11

去年,我市先后遭受洪涝、风雹、滑坡等15次自然灾害,导致大量农作物和房屋受损,部分乡镇受灾严重,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同程度影响。为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住房取暖等困难,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六保六稳”,切实抓好2019-2020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及时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318万元,全力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工作部署。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了早安排早部署。

做好调查摸排。从去年9月开始,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乡镇深入村,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类别、按项目、按数量分门别类建立救助台账,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全面摸清全市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及时发放资金。督促各县区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台账详细制定分配方案,进一步规范拨付程序,简化拨付手续,确保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到位后15日内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严格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监督和指导各县区适时开展监管检查,严格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配合监察、审计、纪检等部门专项检查。

开展督查检查。为切实加强冬春救助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绩效,自3月中旬开始,市县开展督查检查,检查采取县级自查为主、市级重点抽查方式,重点对冬春救助资金、救灾物资发放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区逐条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市、县、镇、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明确灾害信息员职责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对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灾害信息员的灾害基础知识和报灾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