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宁陕县安委会按照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域工作实际,在我县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 狠抓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把集中执法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创新形式,严格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落实责任,确保成果。在集中执法行动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决不手软。对集中执法行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执法处罚“零执法”、“零处罚”、报送信息不规范、不及时的,纳入季度安全生产差错登记考核。
四是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广泛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站信息推送、开展教育培训、设置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曝光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集中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集中执法开展以来,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43家,发现违法行为17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2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起、停产停业整顿1家。我县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化解风险,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营造了安全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