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管理工作,石梯镇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该镇自《禁放通告》公布以来,召开3次镇级、3次村级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禁燃禁售工作,成立石梯镇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强化责任分工,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巡查整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微信群、宣传车、LED电子屏、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扰民甚至引发火灾等危害,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广大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为集中整治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分别同派出所、镇安全办、九条沟村、杨寇村、双村村支部书记、禁放区村内商店个体户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责任书,严密防范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确保禁燃禁售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深入禁放区三个村的农户家中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严格执行《禁放通告》,保障公共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美好舒适的居住环境。
强化攻坚,通力合作。镇安全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
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店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切断烟花爆竹购买渠道。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进行查处,坚决杜绝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镇“两违办”抽调人员,配合做好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巡逻管控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幼儿园、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集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劝导家长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镇司法所结合普法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工作,依法曝光典型案例,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放禁售规定。镇纪委对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等行为给予问责和通报,确保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石梯镇禁放区内发放禁放承诺书2000份,张贴《关于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30余份,悬挂横幅30条,出动宣传巡逻车50车次 ,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努力做到让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