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向受灾县(区)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318万元,该笔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2019年,我市先后遭受风雹、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据统计,全市10个县(区)受灾人口34.7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593公顷,因灾造成房屋倒塌212户501间,紧急转移受灾人口34316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8201人。面对自然灾害,市应急管理局先后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检查指导救灾工作;安排下拨救灾应急资金700万元,紧急调拨棉被8600床、棉衣裤9040套、帐篷500顶等救灾物资支持灾区救灾工作,保证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为做好受灾人员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根据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县(区)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切实做好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