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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9-04-22 15:2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安康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9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8年地质灾害概况
  安康市境内山高、沟深、坡陡,断裂构造、易滑地层分布广泛,地质环境脆弱,在降雨、地震等因素触发下,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此外,一些老滑坡经降雨、地震、风化、新构造运动、人类活动等因素长期作用,其发育的节理裂隙逐年变形加剧,可能复活,产生新的滑坡。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根据《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5623.52Km²,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 9%;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10129.93Km²,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3.05%;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5753.45Km²,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6.95%。根据2018年底动态更新数据库统计,全市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共有2868处,共对17237户、85852人、82310间房屋造成安全威胁。
  受持续强降雨和自然因素影响,2018年全市共发生3起地质灾害,其中滑坡1起,崩塌2起,死亡4人伤1人。2018年,全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共1544场次,参加演练人数40276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安康市气象台汛期气候预报资料:预计我市2019年汛期(5~10月) 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 5月、6月、7月、9月降水量偏多,8月、10月降水量偏少。汉滨、旬阳、白河650~800毫米;宁陕、石泉、汉阴700~850毫米;紫阳、岚皋、平利、镇坪800~950毫米。预计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早,六月下旬到七月上旬为前汛期多雨时段;汛期有3~4次区域性暴雨天气,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形成灾害,需高度提防。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19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区域
  主要分布在县城、集镇、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和交通沿线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以浅层堆积层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较少,多为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产生,灾害严重,应重点防治。主要分布地段为:宁陕县江口镇-广货街镇旬河、江河沿岸局部地区及G210、S102沿线;宁陕县筒车湾镇-梅子镇汶水河流域沿岸;宁陕县城关镇及堰坪河流域及其支流沿线;宁陕县龙王镇-太山庙镇沿池河流域局部地区;紫阳县-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所处汉江河谷及其支流沿线两岸人口密集区;平利县老县镇-大贵镇-洛河镇黄洋河沿线;镇坪县南江河-竹溪河-毛坝河沿线河谷区;岚皋县佐龙镇-平利县八仙镇岚河沿岸;旬阳仁河口镇-城关镇旬河沿线;汉阴县-汉滨月河北部低山区沿线;石泉县两河镇-饶峰镇-城关镇沿饶峰河流域等局部地区。
  (二)重点防范的城镇
  根据隐患点数量、威胁人数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重点防范城镇包括:紫阳县蒿坪镇,岚皋县花里镇、民主镇,平利县长安镇,镇坪县曾家镇,汉滨区瀛湖镇,汉阴县城关镇、涧池镇,石泉县池河镇,宁陕县城关镇,旬阳县城关镇、蜀河镇,白河县城关镇、茅坪镇。这些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铁路: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毛坝关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安康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
  公路:国道G316安康-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安康-岚皋-镇坪段;省道S308镇坪-平利--安康段;省道S310紫阳-麻柳段,安康-瀛湖旅游专线、包茂高速安康境内沿线,正在建设的平镇高速公路等。
  (四)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汉滨区石梯重晶石矿、旬阳县公馆河流域群采汞锑矿、旬阳县南沙沟铅锌矿、旬阳县关子沟流域铅锌矿、旬阳县构元镇任家沟铅锌矿、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旬阳县构元镇甘沟铅锌矿、宁陕县潼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铺钼矿、岚皋县东岭瓦板岩矿、平利县八仙镇金鸡河瓦板岩矿、平利县城关镇马咀板岩矿、岚皋县平溪河竹园湾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镇坪县茅坪煤矿、紫阳县蒿坪镇百盛煤矿等14个矿区。此外,还应重点加强对所有露天开采矿山的监测和预防。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极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19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6月、7月、9月,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根据《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汛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结合本辖区1:50000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及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以2018年底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准。
  (二)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三)加强巡查、应急调查及隐患点监测
  汛前,各县区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隐患点、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夯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更新群测群防信息;汛中,要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警示标牌设置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检查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宣传培训到位、防灾措施部署、“两卡”发放、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汛后,成立核查组,深入开展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核查工作,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
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列为重点搬迁对象,结合陕南避灾搬迁工程进行搬迁,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四)加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区域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与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升级、排危除险等工作。同时,做好汉滨区、宁陕县、紫阳县、旬阳县及岚皋县等5个县区的地质灾害专项排查。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财政预算和专项防治经费,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点)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新村建设、陕南移民安置点、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
  (三)普及宣传教育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
  (四)强化值班责任
  严格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安康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
  市自然资源局:0915-3200633,传真:0915-3200633;
  市应急管理局:0915-3209161,传真:0915-320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