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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8-06-12 15:30

 

        安康市安全生产领域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填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8612

案件名称

 平镇高速LJ-14合同段项目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行政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平镇高速LJ-14合同段项目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付伟(项目经理)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文号

(安市)安监支罚〔20183

 

作出处罚决定

部门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给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救赎渠道

 

信息公示单位

主管领导意见

 

信息公示单位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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