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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采取四项措施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

作者:张孝军发布时间:2020-11-24 15:50

为了深刻汲取商洛柞水“11.22”煤气中毒事故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安康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防范责任,强化工作统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要求各级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康市预防城乡居民生活用煤中毒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县区统揽责任、部门协作责任、镇办主体责任、村(社区)具体责,立即安排部署煤气中毒防范工作,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检查排查。要重点检查排查使用燃煤燃气取暖的移民搬迁安置区、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宿舍、城中村、城乡居民住户、建筑工地民工宿舍、酒店、旅馆,以及各类市场、小作坊、值班室、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取暖场所通风情况和炉具使用、烟道安装情况等,做到逐户逐点检查排查,确保每户必到、不留死角。尤其要把辖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家庭等特殊人群作为检查排查重点,加大夜间和大风降温、降雪、骤冷等极端天气发生前的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和不合格的炉具要立即予以更换,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取暖条件的出租房,要责令停止出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广泛宣传,强化救治。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等媒体,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巡回宣讲等方式,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家庭、农村、公共场所,开展煤气中毒安全常识和防救措施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灵通事故信息,完善煤气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健全煤气中毒事件协调联动机制,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在接到煤气中毒事件报告后,能够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实施救援救治。

四是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要求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适时组织开展煤气中毒防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安委会将把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煤气中毒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