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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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SAWBF/202052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局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安委办发〔2020〕5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17:11分 |
安市安委办发〔2020〕52号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安委会,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天气逐渐转冷,群众用煤用气取暖活动日益增多,极易发生煤气中毒事故。11月22日,商洛市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昏迷。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和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防范责任,强化工作统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和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要认真贯彻《安康市预防城乡居民生活用煤中毒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6〕173 号),全面落实县区统揽责任、部门协作责任、镇办主体责任、村(社区)具体责,立即安排部署煤气中毒防范工作,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检查排查。要重点检查排查使用燃煤燃气取暖的移民搬迁安置区、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宿舍、城中村、城乡居民住户、建筑工地民工宿舍、酒店、旅馆,以及各类市场、小作坊、值班室、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取暖场所通风情况和炉具使用、烟道安装情况等,做到逐户逐点检查排查,确保每户必到、不留死角。尤其要把辖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家庭等特殊人群作为检查排查重点,加大夜间和大风降温、降雪、骤冷等极端天气发生前的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和不合格的炉具要立即予以更换,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不符 合安全取暖条件的出租房,要责令停止出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强化救治
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和市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等媒体,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巡回宣讲等方式,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家庭、农村、公共场所,开展煤气中毒安全常识和防救措施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灵通事故信息,完善煤气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健全煤气中毒事件协调联动机制,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在接到煤气中毒事件报告后,能够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实施救援救治。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适时组织开展煤气中毒防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安委会将把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煤气中毒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