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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积极开展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作者:钟秋艳发布时间:2020-03-26 14:46

2019年,宁陕县多次遭受自然灾害,特别是“6.28”、“7.23”、“7.29”、“8.3”、“9.9”五次大范围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造成全县11个镇不同程度受灾,基础设施损毁严重、部分群众房屋受损、农作物受灾。2020年,受疫情影响,又造成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受灾后宁陕县统筹安排,主动积极作为,确保受灾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协调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在受灾后,宁陕县委、县政府及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多次主动到省市对接汇报,争取上级支持,为2019年救灾、灾民转移安置和冬春救助提供经费和物资保障,县财政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及各镇之间通力协作,确保了救灾物资、资金及时发放到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手中。

严把救助程序,资金发放合理合规。一是明确救助对象,要求各镇认真摸清受灾生活困难群众底数,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分户施策、精准施策”原则,制定救助方案;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要求各镇加强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占用。三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救灾资金及物资及时发放,

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救助效果。

物资发放到位,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据统计,宁陕县已累计下拨救灾棉被900床、棉垫280个、棉衣裤930套、单衣600套、帐篷85顶、应急灯350个、取暖炉180个、彩条布60卷,价值60余万元;后期又陆续拨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1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0万元,用于抗洪抢险、应急度汛、防汛物资设备补充、人员转移避险救援;因2020年疫情影响,宁陕县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从县救灾资金中拨付100万元,用于救助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通过各部门共同协作,截至目前,该县受自然灾害及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群众基本得到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