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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安排部署涉疫场所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0-03-17 09:11

日前,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对国务院安委办3月9日视频会议及有关通知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确保涉疫场所安全。要突出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全覆盖排查建筑安全、火灾隐患,前置救援力量,实行“零距离”监护。开展“一对一”安全服务,指导管理单位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全力抓好复工复产安全指导服务把关。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严防建筑及城市安全风险。要全面排查各类危房,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施工、擅自改建房屋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城市湿陷性黄土区域、人防和地下工程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安全隐患,严防道路坍塌事故。

四是做好重点行业安全防范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薄弱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对安全重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省安委办抽调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健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督查检查。